您好,欢迎来到昆山人才网! 联系电话:400-112-1158
昆山市站 [ 切换城市 ]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资讯>资讯详情
5月新规来了!事关学生升学就业、新车上牌……
2022-04-28 10:10:14
137
作者:未知
来源: 互联网

5月即将来临,一批重磅新规将正式施行。职业学校学生升学就业将有更完善的法律保障,机动车登记将更加便捷,电子烟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管理也更为严格......还有更多地方新规,快来看看吧。

全国性新规

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条件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层次和形式的职业教育,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统一采用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最高法发布的《关于修改的决定》于5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改将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由原来的城乡区分的赔偿标准修改为统一采用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由原来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修改为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将被扶养人生活费由原来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修改为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5项便利机动车登记新措施实施

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5月1日起实施。此次修订进一步改革完善机动车登记制度,推出5项便利机动车登记新措施。一是推行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二是推行小客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三是推行车辆信息变更“跨省通办”。四是推行申请资料和档案电子化。五是推行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

每所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

近日,教育部制定颁布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法治副校长协助学校开展的保护学生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参与安全管理、实施或者指导实施教育惩戒、指导依法治理等职责,充分发挥各派出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专业能力和特长。《办法》要求每所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并优先为偏远地区、农村地区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

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行业监管完善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强化对医疗器械注册人的监督管理,明确注册人和受托生产企业双方责任,将委托生产管理有关要求纳入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经营环节销售、运输、贮存等方面管理要求,细化进货查验、销售记录等追溯管理相关规定,强化注册人、备案人销售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责任。优化许可备案流程,对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下有关经营许可、备案等要求进行调整,取消许可时提交营业执照及有关证明文件要求,进一步压缩核查审批时限,明确了免予提交申请资料和免予经营备案的具体情形,并对同时申请许可和备案的,简化了材料提交等程序要求。

国家发改委明确煤炭出矿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自5月1日起实施,明确了煤炭(动力煤,下同)中长期交易价格的合理区间,其中:秦皇岛港下水煤(5500千卡)价格合理区间为每吨570~770元。山西、陕西、蒙西煤炭(5500千卡)出矿环节价格合理区间分别为每吨370~570元、320~520元、260~460元。蒙东煤炭(3500千卡)出矿环节价格合理区间为每吨200~300元。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 水果口味电子烟也将禁售

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发布的《电子烟管理办法》于2022年5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禁止利用自动售货机等自助售卖方式销售或者变相销售电子烟产品。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办法》同时提出,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地方性新规

北京:《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将实施

《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将于5月1日起实施。2020年8月30日,国务院印发《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9月24日,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揭牌。条例提出,自贸试验区包括科技创新片区、国际商务服务片区、高端产业片区。

浙江:新《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将施行

新修订的《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2017年4月1日,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成立,实施范围119.95平方公里,全域位于舟山。后扩区新增宁波、杭州、金义三个新片区,面积扩大至239.45平方公里。

天津:工伤保险政策覆盖实习生和超龄从业人员

近日,天津市人社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天津市实习生和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将工伤保险参保人群由劳动人事关系人群进一步外延拓展,保障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或者超龄从业人员在从业期间,发生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的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等权益,有效分散用人单位用工风险,切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